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我院市场调节价项目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本次公示涵盖我院所有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项目占比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二、公示内容:医疗服务项目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技术难度 | 风险程度 | 计价单位 | 价委会拟定价格(元) |
1 | N310905032 | 标准化肠菌制备与移植 | 52 | 10 | 次 | 4086 |
2 | 011102020010003 | 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知名专家(加收) | 66 | 57 | 次 | 44 |
3 | 011102020020003 | 门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知名专家(加收) | 68 | 73 | 次 | 44 |
4 | 011107000010000 | 上门服务费 | 54 | 79 | 次·人 | 200 |
四、执行说明:
本次公示项目价格自2025年10月20日起执行,价格调整周期不少于6个月。
五、咨询与监督:
我院价格咨询电话:[0791-88385215];
我院将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定价,价格信息将根据项目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欢迎广大患者及社会各界监督。
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5年10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