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耗材采购项目(包段四)(招标编号:JZEF-2025-06-23-1 )于2025年7月10日开标,经评审专家评审,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南昌嘉正商贸有限公司,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耗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ZEF-2025-06-23-1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第六点内容要求“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7天内提供所有中标产品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产品授权,因此放弃此次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结合此次采购文件(招标编号:JZEF-2025-06-23-1 )第二章第七条第四点内容“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则第二成交候选人有顺序递补的资格并以此类推,但具体的成交事项须经采购单位、顺序递补候选人达成一致意见。”。综上所述,决定在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南昌嘉正商贸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况下,撤销其中选资格,顺延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豪韵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拟中标单位。
中标候选人信息:江西豪韵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招 标 人: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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