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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药颗粒剂配送供应商遴选公告

文章作者: 时间:2025-05-21 点击数:

根据医院工作需求,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拟对中药颗粒剂配送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遴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EFYJ-2025-5-15

项目名称: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药颗粒剂配送供应商遴选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控制折扣率:100%

项目需求:为提高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惠民门诊的中医药诊疗水平,进一步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工作,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现遴选1家供应商负责中药颗粒剂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开始前签订一次,签订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合格性评价考核,评价合格后方可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响应。

二、遴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遴选响应供应商为药品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和颗粒剂。

3.遴选响应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遴选响应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遴选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遴选响应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遴选响应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遴选响应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从2025年5月22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每天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剂科。

3.报名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

4.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遴选供应商在我院现场报名后获取。

5.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1:00(北京时间),遴选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胶装成册。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5月30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械楼1楼会议室

采购人: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大道511号

邮编:330012

联系人:余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396724

纪委办公室: 李主任    电话:0791-88386365